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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玉屏侗族自治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46名,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為公安機關日常警務活動及相關工作提供輔助支持。具體招聘崗位詳見《玉屏侗族自治縣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有關資格條件;
7.報考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6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93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8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8.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
9.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屆畢業(yè)生;
8.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發(fā)布
本次公開招聘的有關公告信息在“玉屏公安”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
四、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時間: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報名地點:玉屏侗族自治縣皂角坪街道茅坪新區(qū)玉屏侗族自治縣公安局6樓614室。(三)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現場報名。報考者須填寫《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2),《玉屏侗族自治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3,貼上本人1寸近期免冠紅底彩照<可直接粘貼電子版照片到電子報名表格,彩色打印>),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需提供臨時身份證及戶口簿)、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歷證明)。屬于年齡放寬條件的,需提供相應的證件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退伍軍人需持《退伍證》),1寸近期免冠紅底彩照3張。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后視為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是發(fā)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職位,由玉屏侗族自治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隊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調減招聘計劃數或確定是否直接開考,同時在“玉屏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告。
五、考試
本次考試按照筆試、體能測評和面試的順序依次進行。
(一)筆試。筆試采取統一閉卷考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職業(yè)能力測試、公安基礎知識及常用法律法規(guī)知識。
筆試時間及地點在“玉屏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通知。
筆試結束2個工作日以內在“玉屏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筆試成績查詢的具體事宜。
筆試結束后,根據同一職位報考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該職位參加體能測評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2:1比例以內(含2:1)的人員確定為體能測評對象,同一職位報考者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體能測評對象。單個職位參加體能測評人數與該職位招聘計劃人數未達到2:1比例的,按實際取得有效筆試成績人數確定為體能測評對象。
(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體能測評標準參照中組部、公安部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評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在參加體能測評前,考生須簽訂《身體狀況確認書》(附件4)。體能測評成績現場公布,由考生簽字確認。對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當場向監(jiān)督員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的不予受理。
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在“玉屏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通知。
體能測評結束后,合格人員名單在“玉屏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三)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面試者的思想政治素質、綜合分析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職業(yè)認同等方面內容。面試分值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詳見在“玉屏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的面試公告。
(四)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面試結束2個工作日后在“玉屏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總成績及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等相關信息。
六、體檢及政治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單個職位招聘計劃人數1:1確定體檢、政治考察對象。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報考者出現體檢項目不合格,可以申請復檢一次,最終以體檢醫(yī)院出具的復檢結果為準。政治考察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有關要求執(zhí)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玉屏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七、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及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員,在“玉屏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參加崗前培訓并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工資待遇
每月應發(fā)工資3000元左右(含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執(zhí)行工齡工資每滿一年增加100元政策,最高累計不超過10年。單位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執(zhí)行相關勤務期間的津貼按有關標準執(zhí)行。工資標準根據玉屏侗族自治縣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財政狀況等進行動態(tài)調整。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各環(huán)節(jié),考生須保持電話暢通,24小時內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參加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招聘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未盡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解釋。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
咨詢電話:0856—3229450(縣公安局政工室)
監(jiān)督電話:0856—3236628(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委政法委紀檢監(jiān)察組)
玉屏侗族自治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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